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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公司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单位自治及群防群治体系建设,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有序开展,近日,津西股份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台《治安综合治理管理规定》,明确单位部门及人员职能,强化制度的贯彻执行与落实,并作为公司治安保卫管理的事实依据。 《规定》从总则、组织机构、单位部门及人员职能、综合治理管理重点、奖惩及附则共6章22条对原有治安管理规定进行梳理完善,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并按照“单位自治,联防联治;细化权责,奖罚分明;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原则,实现自治、联防、内外多措并举,打造公司治安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 成立组织机构,划分职责分工。《规定》明确指出,为加强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公司成立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负责治安综合治理整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制定综合治理防范措施规范化建设标准。各单位分别成立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全面落实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其中,保卫部负责公司消防安全、进出公司(厂区)人员及车辆、重点区域防范巡查及督导公司各单位开展物资和治安防范措施等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并对各单位综合治理进行检查、督导与考核,提升单位治安自治及公司联防联治工作能力。各单位负责将单位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办法及内部综合治理网络图,上报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对人员信息发生变化的及时更新上报。同时,建立并完善各项突发事案件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升应急处置综合能力。 强化重点要害部位管理,细化规定流程。《规定》对公司及各单位办公楼、库房、配电室、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区域及技改检修区域,按照“谁区域,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综合治理,并根据本单位要害部位的具体情况制定防范措施,落实责任人,及时消除重点要害部位存在的治安防范隐患。此外,对门禁制度、财务部门及现金、票据管理、贵重物资存放区域管理、交通道路及围墙区域管理、监控系统管理及外来人员管理等相关规定进行汇总归类,促进全面规范,整体提升公司治安综合治理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规定,严格奖惩措施。公司将根据综合治理工作标准,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对贯彻实施本规定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本规定,扰乱生产、工作和公共秩序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并根据其行为的危害程度,赔偿经济损失,并处以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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